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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围墙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09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 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围墙施工组织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北侧、战胜路东侧。

(2)工程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图纸中围墙位置为暂定位置,实际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后实施)

(3)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5月。

(4)质量标准:合格

二、相应招标内容: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围墙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内容。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注: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1年 4 月14日14 时 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 1607会议室),并在2021年4月14日 14 时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银行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工本费概不退还。提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打款凭证随参选文件带至参选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打款账号: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3205 0164 8636 0000 1888。)

六、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ntftjt.com/招标公告栏中公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围墙施工招标文件(4.9).doc

         2.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临时围墙清单.xls

        3.围墙图纸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SlSDYLHHDmLyTStpC2EOQ    提取码:1234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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