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运动场地迁建及场地平整即将建设,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
二、项目规模: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三、委托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配套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运动场地迁建及场地平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篮球场、网球场硅PU场地、道路、排水、路灯、篮球架、围网及校区内祈通东路北侧,裤子港河两侧地块的土方外运、场地平整等工程内容)。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及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结算的初审工作。
四、监理服务周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七、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9、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9.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数量符合国家要求(如中标,招标人可进行考察和调查确认);
9.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9.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9.4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0、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表所示:
岗位 |
人员 |
专业 |
持证上岗要求 |
备注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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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
其中至少1名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如没有,则需另增加1名见证取样人员) |
监理员 (兼资料员)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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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取得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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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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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中标,须按以上标准配备监理机构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增加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进场时由总监申报且须征得发包人书面认可。所有监理人员食宿自理。一旦中标,所有人员配置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变更,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行业协会核发。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学历证书中的专业)或职称评定的专业均可。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要求: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省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 (5)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该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
九、招标公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期限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09: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整。招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1607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运动场地迁建及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最终发布).doc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3-85012257
代建单位: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电话:1805166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