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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室内、外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室内、外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龙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八一路南侧、中心河西侧、八一横河北侧地块内

2.2 合同估算价:597680元

2.3 交货地点: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现场,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4 交货期:招标人通知之日30中标人负责完成训练器械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2.5 招标范围: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室内、外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应是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商颁发的授权代理商证明文件)。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12  22 日至2023  12  27  14  0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12  27  14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1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23  12  27  14  00 (北京时间)。

6.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15会议室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上发布。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龙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1609办公室

地址: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朱仲英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0513-85920810-80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tgs1101@126.com

 

附件:招标文件(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室内、外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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