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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智汇园新址装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3-10

一、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智汇园新址装修工程已经由 相关部门批准前期设计研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智汇园4号楼。

2、工程规模:对现有八层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装修建筑面积约10376.88平方米,总投资约11963.5万元,建安工程费估算约2750.15万元。

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优化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图纸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智汇园新址装修工程设计【含实验室专业设计(实验室平面工艺、实验室专项暖通、实验室专项智能化、实验室气路系统、实验室试剂管理系统、微生物检测洁净区专项设计、中药标本馆专项设计、冷库)、室内装饰设计、室内消防改造设计、室内给排水改造设计(含实验室纯水设计和实验室专项废水设计)、暖通设计、强电设计(电力增容、UPS、精密仪器接地)、弱电设计、结构加固设计、结构验算、配合安全鉴定、一楼及顶层临时建筑设计、屋顶防水改造、BIM设计等】,包括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试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效果图不少于十张、3分钟动画(初步设计定稿后提交)。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招标内容

1、根据本次装修设计要求需对原建筑结构进行复核。

2、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3、进行BIM设计。

4、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同时要确保概算的相对准确。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和技术咨询等一切工程费用均列入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按市场价。

5、最终设计图纸须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深化,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6、协助招标人完成监理、施工等与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编制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规程与控制点,以及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监理单位需配备的检测仪器、仪表、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等。此外,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行政报批手续。

7、中标人需进行必要的现场察看及测量工作、制作效果图及多媒体汇报材料,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对接工作,全力配合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的会审,直至审查通过。全力配合招标人参与施工图设计至施工阶段项目阶段性关键会议,并提供技术指导。

8、中标人须提交相关设计文件及相关的计算书,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9、中标人在设计阶段前应在现场详细调查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现有建筑状况。

10、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合同等规定,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各项服务承诺,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等。

11、中标人按照约定对整个工程设计成果等负责。

12、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设计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1年3月19日15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ntftjt.com/招标公告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9日15时30分,提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1607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大夏A座16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ntftjt.com/招标公告栏中公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大厦A座16楼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原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陶兰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0513-85523366

邮箱

 

邮箱

362580477@qq.com

 

附件1:招标文件-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搬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定稿).docx

附件2:图纸提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Vq-caVvexS4V0dwIeJ3Ig
          提取码:1234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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