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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景苑G座装修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景苑G座装修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行审批【202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景苑。    

2.1.2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含设计费)。

2.1.3总工期要求: 3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6 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 7 月。

其中设计工期: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图纸审查。

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注: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工期日历天及各节点工期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苑区室外场地范围内的围墙、栏杆、传达室、垃圾房、石材场地调整为沥青路面(除G座食堂东侧弧形石材场地)及原有沥青路面刨铣并重新摊铺沥青面层、地上停车位防撞杆、路灯更换、室外监控及停车系统、钢结构雨棚、电动感应玻璃门、零星破损修缮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图纸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

(2)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①拆除老旧路牙并新建围墙及围墙铁艺栏杆、围墙喷涂真石漆、原石材地面拆除(除G座食堂东侧弧形石材场地)、室外场地内原沥青道路进行铣刨、室外场地重新摊铺沥青路面、建筑外立面破损石材及车库出入口顶棚玻璃修缮、新增地上停车位防撞档杆、新建传达室、路灯更换、新增室外监控、新增出入口停车系统、新增G座南北出入口室外钢结构铝板雨棚、新增G座南北出入口电动玻璃门、新增垃圾房、沟盖板更换、路牙修复、排水沟淤泥冲洗等其他全部相关工程内容。②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③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相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特别提示: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且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工程师职称。

注: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1家,必须为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1家,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应通过“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公示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161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公示公告””发布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单独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接受,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完成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

陈嘉玉、周洁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138619019110、13358065503

邮箱

/

邮箱

1291603632@qq.com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5.31招标文件—江景苑G座装修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承包(发).doc

         2.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2DKSJNIoVlKDpOCl-Ej7Q                提取码: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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