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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新村附15号三间红瓦房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09

本招标项目虹桥新村附15号三间红瓦房维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虹桥新村附15号三间红瓦房系市老干部局委托我司管理的政府资产,年久失修,被鉴定为危房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拟启动维修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虹桥新村附15号三间红瓦房(建筑面积113平方米)。

2.工期要求: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二、施工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对外转包或分包。

中标方在入场施工之前应通知招标方并征得同意,材料入场及施工过程中需有招标方的工程部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三、维修方案

拆除原屋面红瓦、挡瓦条、芦席、檩子,凿除两边山墙线束以及部分墙面,拆除清运出场。更换新檩子,重铺三里板,满铺新油毛毡,重钉挡瓦条,更换部分损坏洋瓦,重做屋脊以及山墙两边线束,对墙体进行修补刷白。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外运出场,保持场地整洁。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搭建脚手架,并做好安全措施。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四、工程招标控制价

本次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133.78元整。

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包含垃圾清运出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税金、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的施工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调整;(2)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3)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查勘现场并测量工程量,如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有所相差,不得要求调增工程结算价。

五、质量要求、安全要求

(1)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招标方的要求。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中标方负责施工过程及场地安全责任;

(3)施工方需提供五年质保服务;

(4)施工方不得影响或破坏房屋本身功能和质量。

六、工程付款方式

由招标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3%。

七、项目质保金

该项目质保金约定为工程款总金额的10%,对应为第二付款节点以及第三付款节点的工程款(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的工程款总金额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支付的工程款总金额3%)。

八、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安排

投标意向方应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15日之前报送启瑞广场30楼3023室作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在正式投标前需组织人员现场查勘。

竞价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2:00

竞价地点:崇文路启瑞广场30楼会议室

九、竞价原则

本次招标的竞价原则是价低者得,分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由投标人盖章后密封带入开标室),总价不得高于工程控制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在第二轮报价中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附件:虹桥新村附15号三间红瓦房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表.xlsx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联系方式:曹先生 杜女士 0513-590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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