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方式修改如下: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接到卖方提交的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税票、等价款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保函开给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同时退还预付款银行保函;完成竣工验收,按规定应交的竣工资料全部交给买方,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2%,经审计机关复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质保期满确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余款(无息,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移交给使用单位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次申请工程款时需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同时提供发票和完税证明。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