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民兵训练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万里路东、团结路北侧,地面积约1335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0平方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13522.06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项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 号公布,水利部令第24 号修正)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方案报告书编制、监测。按照方案报告书报告要求进行监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测总结报告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审查通过。
四、完成时间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南通市民兵训练基地项目须全程开展监测。
五、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136000 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能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营业执照范围内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的经营范围或能证明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能力的证明资料;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成熟案例【至少提供一份南通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同时还须提供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批复)和一份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同时还须提供该项目主管部门的验收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11月11日至 2022年11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上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下载。
3、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采用现金形式现场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无论是否中标,工本费概不退还。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招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送达开标室。
3、开标地点: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160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大夏A座16楼16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九、开评标
1、时间:2022 年11月16日10时30分
2、地点: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160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大夏A座16楼1608会议室 。
3、方式:现场开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阳光建设的现场工作人员。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将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整转账至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账户(打款账号: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3205 0164 8636 0000 1888),合同签订时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无息)。若自动放弃中标项目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则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十一、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即:有效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单位可采用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上发布。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1609办公室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01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人: |
薛工 |
电话: |
0513-59001129 |
电话: |
1533508620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89810179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