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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桁车(欧式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龙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桁车   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包含两项子工程,其中:实验中心位于通州区高新区金桥新路626号(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特种检测中心位于通州区高新区聚丰工业园8号地块

2.2 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3 交货地点:该项目包含两项子工程,其中:实验中心位于通州区高新区金桥新路626号(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特种检测中心位于通州区高新区聚丰工业园8号地块,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4 交货期:与土建施工同步,不得影响总包单位进度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桁车项目10T欧式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3台套和5T欧式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套及其配套的轨道和滑触线、大车止挡等采购和安装,具体详见设备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是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际实施能力的投标人;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07日至 2022年11 14  14  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公示公告-招标公告栏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提交时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无论是否中标,工本费概不退还。提交投标文件时,将银行打款凭证随投标文件带至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打款账号信息如下: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 10707001040224564)。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11   14  14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1615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龙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1609办公室

地址:

南通市崇川路58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高曼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0513-558877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79063100@qq.com  

附件:11.7附件:电动单梁起重机技术规格书.docx

        11.7招标文件-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桁车(欧式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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