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沙盘、户型单体模型制作安装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须体现出总建筑面积、项目类型等评审指标,若不能体现的,则另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现调整如下: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须体现出总建筑面积、项目类型等评审指标,若不能体现的,则另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能证明项目建筑面积的网址(可供招标人现场查询)及网址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二、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