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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港路13号给排水管路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13

本招标项目姚港路13号给排水维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姚港路13号给排水管路维修工程。

2.工期要求: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成。

二、施工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对外转包或分包。

中标方在入场施工之前应通知招标方并征得同意,材料入场及施工过程中需有招标方的工程部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三、资格预审

投标意向方应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18日前报送启瑞广场30楼3023室作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在正式投标前需组织人员现场查勘,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维修方案

院内给水管道采用PPR热熔给水管明管敷设,橡塑保温,重新安装。东南侧卫生间排水管重新安装,在卫生间北侧设置小型化粪池,由化粪池向西埋地敷设一路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至姚港路人行道,在人行道处设转角排水井,再由排水井向北接入市政排水管网。

五、工程招标控制价

本次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774.05元整。

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包含垃圾清运出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金、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的施工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调整;(2)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3)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查勘现场并测量工程量,如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有所相差,不得要求调增工程结算价。

六、质量要求、安全要求

(1)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招标方的要求。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中标方负责施工过程及场地安全责任;

(3)施工方需提供五年质保服务;

(4)施工方不得影响或破坏建筑本身功能和质量

七、工程付款方式

由招标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3%。

八、项目质保金

该项目质保金约定为工程款总金额的10%,对应为第二付款节点以及第三付款节点的工程款(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的工程款总金额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支付的工程款总金额3%)。

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00元人民币。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缴款账户名称: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3206  0007  6316  474 P账号:民生银行南通分行  60355  8588

在招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无息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情况下在竣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中标人。但如果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中相关约定,或者施工质量不符合招标方的要求、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或者中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招标工作具体安排

竞价时间:2021年8月20日(周五 )上午10:00

竞价地点:崇文路启瑞广场30楼会议室

十一、竞价原则

本次招标的竞价原则是一轮报价,报价中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十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三日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标准版合同,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合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向招标人咨询了解标准版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不得在中标后拒绝签署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或者对招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提出质疑和修改意见。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单方面违约。

附件:姚港路13#给排水改造工程(1).xls

联系方式:曹先生  杜女士 0513-590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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