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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海饭店翻建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海饭店翻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备案证号:崇川行审备【2021】400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崇海饭店翻建工程的空调采购、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完成空调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度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5合同估算价:75万元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6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6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采购安装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复印件、②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采购单位盖章);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05日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附件下载;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05日14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5.2递交地点: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161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发布的媒介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公布的网址:“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95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

秦先生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

薛工

电话

13921469702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15335086200

邮箱

/

邮箱

/

邮箱

898101793@qq.com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招标文件-崇海饭店翻建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1125.doc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axFnG_G5bAqj_gabb3HEw?pwd=1234  提取码: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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