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阳光悦城社区服务用房一层大厅及销售代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阳光悦城社区服务用房一层大厅及销售代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5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阳光悦城社区服务用房一层大厅及销售代理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并在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1609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 系 人:高丽
联系电话:13773759775、051355083505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阳光悦城社区用房装修招标文件、图纸等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PSEOrVHxeXBBCaMxssKYw?pwd=1234 提取码: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