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环境提升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使用接收单位)为 南通大学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西门、北门、南门周边,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工程总造价约3850万元。
三、项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方案报告书编制、监测;按照方案报告书报告要求进行监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测总结报告均须由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审查通过。
四、完成时间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环境提升项目须全程开展监测。
五、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115000.00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65000.00元,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及监测费用50000.0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或分项)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人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能力。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7月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tftjt.com)-公示公告-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 。
3、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均不予退还。
4、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开标室。
3、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南通万隆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九、开标
1、时间:2024年 7 月 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南通万隆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方式:现场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合同价的5%(银行转账或电汇)。
3、履约保证金支付或办理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账户:南通大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账号:32001648636059123123
4、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本合同是基于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所签该项目代建合同基础上签订的监理合同。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需开具给南通大学并由南通大学保存。
十一、评标方法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即: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报价时,则由招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
2、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单位可采用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资料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tftjt.com)发布。该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名称:南通大学
地 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12247
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13962943497
电子邮箱:773663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