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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海饭店翻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海饭店翻建项目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招标代理为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95号

2.1.2合同估算价:199万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其他: 本工程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外景观绿化、道路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等工程的施工,正式水电气施工的配合,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特别提醒: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之日至2024052714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52714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ftjt.com/)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

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95号

地址

京东云大厦16 层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

孙工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

薛工

电话

15162863266

电话

13962990033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15335086200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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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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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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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898101793@qq.com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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