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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

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

3、设计合同估算价:  约48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22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要求,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方案报批过程中同步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壹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包含总平规划及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申报绿建方案审查专项;

(4)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交底、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8年7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项目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和类型,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3 年 2月至 2023年7月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7)本设计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无设计补偿费。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8  4 日至 2023  8  18 14: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3年8月 18 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18 日14:30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幢16楼1615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九、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川区教育路25号

地 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

施锦泉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

周瑶

电话

13806291768

电 话:

0513-59001129

电话

18751305862

邮箱

/

邮箱

/

邮箱

422353149@qq.com

 

 

附件:8.3招标文件—应急管理中心设计(1).docx

        附件:设计任务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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