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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拓展提升项目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拓展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图书馆 、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2、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1097万元

3、设计合同估算价: 约59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要求, 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方案批准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或专家论证。最终工期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综合管线、智能化(含安防系统等)、消防、防雷、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含幕墙深化)、门窗、景观绿化等专业、标识标牌等。

(3)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含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消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4)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5)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或专家论证、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5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3200平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45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公寓、厂房)室内装修项目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若上述资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拟派项目负责人室内装修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若上述资料不体现设计内容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或室内装修设计费金额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   12月至 2023年5月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7)本设计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须处于合格状态。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三名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 1 万元,排名第三名的投标人 0.8 万元,经济补偿由中标人支付,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符合设计补偿条件的单位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五日内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给中标人。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720日至202381009: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南通市图书馆-公告、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30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15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市图书馆、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市图书馆、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图书馆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2203室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

 杨伟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18906296209

邮箱

 

邮箱

 543907018@qq.com

 

2023年7月20日

 

附件:7.20-招标文件(二次)-南通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拓展提升项目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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