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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人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19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人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人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人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1.2项目规模:对2023-2024年期间阳光建设代建、自建工程人防工程进行检测。

1.3合同估算价:约10万元。

1.4工期要求: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6元/㎡,结算时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面积为准。

3、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包括:根据苏防[2013]2 号文,对 2023-2024 年期间阳光建设代建、自建工程人防工程进行检测,所有相关检测应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工程战时通风系统检测等所有人防验收所涉及的所有检测。

3.2检测标准: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RFJ003-202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O1-2015)、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O4-200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O1-2002)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并对调查结果承担责任。

3.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4.1投标人应具备:(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投标人应为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名单”内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业务范围覆盖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

4.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其它要求:   /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最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3 年07月19日至 2023年07月25日14时00分

6.2获取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07  25  1400 分,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1615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工 电话:15335086200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人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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