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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及商业配套专用变电所工程等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26

1.招标条件

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及商业配套专用变电所工程等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北侧、战胜路东侧。
  •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住宅项目,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及红线外线路接入部分工程,包括且不限于环网柜、分支箱、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表箱、线缆、充电桩、计量集抄系统、后台系统、监控系统、配电房与开闭所供电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及外线接入工程施工,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局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2.3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监理费报价: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全部的工期内为完成全部监理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监理服务费。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专业)。

3.6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不作为评标时的资格评审要求,但中标人拟派监理人员须满足下列要求,并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相关人员,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招标人):

岗位

人员数量

专业

备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名

电力工程专业

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专业)

电力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电力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

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房屋建筑专业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安全监理

监理员

2名

 

监理员上岗证

总  计

6名

上述人员中至少还需要1名资料员(如没有,则需另增加1名资料员)

备注: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单位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监理岗位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的专业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为准。

3.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电力工程的施工监理,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类似监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上述三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师。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的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1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526日至2023 6114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61140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1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原售楼处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系人:

管先生

联系人:

高工

电话:

0513-59999356

电话:

0513-55083505、1377375977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44051261@qq.com

 

2023年5月26日

 

 

附件:招标文件-阳光悦城(任港路新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及商业配套专用变电所工程等监理项目2023.5.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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