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相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八一路南侧、中心河西侧、八一横河北侧地块内。
2、工程规模:新建案件侦破中心、窗口服务大厅、水上应急处突指挥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地下工程规模以规划方案审查意见核定为准),配套建设训练场地2000平方米。
3、服务周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自合同签订,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南通市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的要求对项目前期进行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编制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确保能通过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营业执照范围内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经营范围或能证明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能力的证明资料。
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3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熟案例【至少提供一份南通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同时还须提供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批复)】。
4.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5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资料费用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6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1615会议室,请投标人提前熟悉场地以免迟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朱仲英
电话:0513-85920810-803
附件:招标文件(南通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业务用房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doc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