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 相关部门 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该项目包含两项子工程,其中:实验中心位于通州区高新区金桥新路626号(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特种检测中心位于通州区高新区聚丰工业园8号地块。
2、工程规模: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待建空地与南通通州高新区聚丰工业园8号地块,其中:高新区金桥西路626号拟建设实验中心工程,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9500平方米);南通通州高新区聚丰工业园的8号地块拟建设特种检测中心工程,占地68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75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7000平方米)。
3、服务期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自合同签订,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南通市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的要求对项目前期进行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编制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确保能通过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营业执照范围内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经营范围或能证明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能力的证明资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熟案例【至少提供一份南通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同时还须提供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批复)】。
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6日15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大厦A 座16楼)1615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ntftjt.com/上发布。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九、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大厦A 座 16 楼 |
地址 |
崇川区崇川路58号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高工 |
电话 |
0513-59001129 |
电话 |
15962756653 |
附件: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定稿).doc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