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南通大学教学组团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南通大学东区教学组团变电所迁建工程施工 |
2 |
建设地点 |
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
3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74万。 |
4 |
比选内容 |
南通大学东区教学组团变电所迁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内装、苗木迁移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低压配电施工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5 |
工程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6 |
招标控制价 |
744268.35元 |
7 |
工期 |
总工期25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2021年9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8 |
质量要求 |
合格 |
9 |
资金来源 |
学校自筹 |
1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 递交方式:现金。递交时投标保证金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确认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交到以下帐户: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户:3205 0164 8636 0000 1888 |
12 |
申请有效期 |
45日历天(从申请截止之日算起) |
13 |
申请文件份数 |
投标时仅提供正本一份,中标后再提供三份。 |
14 |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递交地址:恒隆国际A座1608会议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9时30分 |
15 |
比选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地址:恒隆国际A座1608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9时30分 |
16 |
招标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 工 联系电话: 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9941606686 |
3.图纸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XRHXNOG9_NiUH536D78_A 提取码:1234
二、申请须知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说明详见申请须知前附表第1项至第3项。
1.2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1.3、招标控制价:744268.35元
1.4、参选费用:
(1)参选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参选文件等参与本工程参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参选结果如何,参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工程比选文件费用300元,参选人开标时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一同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评委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招标范围
南通大学东区教学组团变电所迁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内装、苗木迁移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低压配电施工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进度要求
总工期25天,暂定开工日期9月1日,具体按指令单执行。
4、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
(2)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 92%(工程审定价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金额为准);
(3)复审完成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
(4)余款待保修期满确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无息)。
三、比选报价
5、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调整的除外)的市场风险。投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复核招标清单并进行现场踏勘,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一旦中标后工程量、价均不予调整。
6、本次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
7、现场踏勘
7.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5投标人应被视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和熟悉与项目、投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组成
9、投标文件编制
9.1资格审查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安全员证、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拟派项目组全体成员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书和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9.2商务标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3)已标价的报价清单;
(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另提供三份副本。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分开装订,并分别密封在标有“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的密封袋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应当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真实准确,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五、申请文件的修改
10、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1、招标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申请人及时予以关注,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12、为使招标单位在编制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13、比选程序
16.1资格审查→商务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16.2招标人依法组织评审委员会,并根据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只有经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报价评审。
16.3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商务报价评审,根据招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16、比选方法
16.1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16.2确定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6.3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低于且第二接近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有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直至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